欧盟委员会要求欧盟海关自7月30日起,对原产于中国的赖氨酸实施进口登记,登记有效期为《实施条例(EU)2026/1824》生效之日起七个月。在满足必要条件的情况下,可根据适用的法律规定,对已登记进口的赖氨酸产品追溯征收反倾销税。
来源:https://eur-lex.europa.eu/legal-content/EN/TXT/HTML/?uri=OJ:L_202601824#pbl_1